為貪官惡政服務的文人有罪
“江西鄱陽證實干部攜縣財政億元巨款外逃”,這條新聞于2月18日曝出。同日,這個話題也讓我制作并發布了一條獨家新聞,《縣市領導月刊》轉發這條新聞時加了一個題目:江西財政廳倉皇刪貼被作家黎明捉住。
是這么回事?戳藢ε岁栘斦帜莻大案的報道,我當即斷定:潘陽財政局一定是個常被表彰的先進單位。當下設詞搜索,果然不出所料,在江西財政廳網站上,我找到了上級猛烈吹捧下級的一篇奇文,題為《跋涉——鄱陽縣財政局實踐“決策科學化、管理精細化、監督規范化”紀實》。
2010年8月,鄱陽縣財政局出了一本80多萬字的書,書的名字叫《跋涉》。“書的大樣送到省廳、市局領導的案頭后,即刻引起了巨大反響”。簡而言之,此文以大量“事實”和制度設計闡述,論證了潘陽縣財政局的“萬無一失”和高屋建瓴,該單位“事事俱精、件件皆細”, “從理論構建到工作實踐、總結回顧,無不涉及、無不貫穿、無不深入”。
潘陽縣財局比我所預料的先進性更雷人。它留下“串串閃光的足跡”,連續被授予省第十屆、十一屆、十二屆文明單位,八項服務承諾、鄉財縣管、涉農資金、工程三審制、信息化管理等多項工作,先后被中央電視臺、中國財經報、江西衛視等媒體多次報道。
一個小股長攜巨款跋涉到了境外,“跋涉”這個題目似乎一個寓言或預言。事發后此文的諷刺意味非常強烈,可想而知,此文的炮制者和支持者,當有芒刺在背之感,他們實在不愿讓它繼續供大家瞻仰。想到此文必遭“毀尸滅跡”的下場,我在2月18日中午把它復制下來,而江西財政廳網站在當天晚上就把《跋涉》刪掉了。
那本是應列入偵查范圍的本案線索,憑什么刪除?你若不刪,我沒新聞,既然你刪,我就發布。那文章是去年12月23日發布在“政務公開”板塊上的,幾個月的“正面宣傳”不過收獲1600個點擊。但我發布之后,此文就遍地開花、暴得大名了,僅在網易博客和凱迪社區,一天的點擊就過了十萬。幾百次轉載,難以統計的讀帖量,捧臭腳和刪帖的“政務”,就此才真算得上“被公開”。
有網友指出,在記者之前發現《跋涉》此類信息,需要敏銳的“專業嗅覺”,這樣說倒也貼切。評論人首先應做的并非插嘴評論,而是發掘或發現。這里的發現就有前提條件,至少你得預知可能會有什么、應該搜索什么。具備發現力并樂意揭露丑陋,不是因為我和江西財政系統有仇——我和他們沒仇,換言之:我和所有禍民而不知檢點的官員都有仇。
“理解萬歲”,這仇恨正源于理解,源于對現行體制和當今官場的理解。見到局長的有限的一點個人閱歷信息,我就明了他的個人追求、注重事務,以及他擅長走什么體制內公關路數,還有他轄下單位的某些“體制內風格”。我張揚他們的丑事,還不僅只是和這類官員有仇的緣故,我還和給他們造勢、墊腳的“臭文人”過不去,和這些“文化幫兇”們有仇。
由于轄內決堤而被開除過黨籍,這是鄱陽縣財政局歐陽局長的前科。他仕途中的第二次“決堤”,即這次近億元專項資金被盜取。這些專項資金,主要是用于補救病險水庫,而潘陽縣正是險情嚴峻地區之一。專項資金被盜卻發現不了,合理的解釋,只能是沒把資金用于病險水庫。局長因決堤受處分,依然不管水庫險情,只管“對上運動”,文人不論真假,將監督虛設和潰壩之危論證成滴水不漏、無可質疑,他們,其實都是為一己之私而危害公共安全的大奸大惡之輩。
我要借機打擊一下那些為貪官和惡政服務的文人,給他們難堪。炮制馬屁文章、制作文化和輿論保護傘的文人,是貪官惡政戰車上不可缺位的戰士,回顧以往種種權力制造或企業制造的人禍,我們可以發現災難、事故背后總少不了此類“文雅豺狼”的身影。這些家伙其實和那些直接作孽的當事人一樣兇險,不同的是他們在幫兇之后依然“高雅”、照舊瀟灑,而公眾則對他們寬宏大量、既往不咎,于是他們可以換個主子或事由再繼續作孽。
自信自尊的知識分子,以取悅權力為莫大恥辱,不會從事拍馬業務。對真正的知識精英而言,鑒別文化和人才真偽優劣的標準早已不成問題;而對普通公眾來說,將服務于貪官和惡政的識字分子也視為“文化人”,同時還對他們不記賬、不記仇,還確實是個會導致稀里糊涂被害的大問題。
而對所有“識字分子”來說,此生是否做個遺臭的“瘟人”,這是他們都該深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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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那些文人其實都是貪官的左右手 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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