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您好:
我是長陽一中的一名青年女教師,今年6月15日在宜昌市中心醫院做了一次乳腺瘤的切除手術,沒想到反而給我帶來了極大的傷害。不得已,我只好滿含悲憤之情向您們發出這封投訴信,希望我的情況能夠得到組織上的關懷和重視。
事情是這樣的。我春上在市中心醫院里做了一個乳腺檢查,說是乳腺右側有三個纖維瘤。主任醫師陳愛軍及助手謝莉說建議切除。當時,我心里感到很恐懼,但還是堅持工作,直到高考結束,放了暑假,我才趕緊在老公的陪同下到市中心醫院住院做手術。選擇市中心醫院做手術,當然是因為信任他們的醫術和醫德。
住院幾天后才手術。不知道是何原因(是不是沒塞紅包的原因?),我們和主治醫生陳愛軍(聽說還是專家哩)陳述病情,他態度很冷漠,愛理不理,讓我感到他的麻木不仁。
直到上手術臺前幾分鐘,陳主任通知我們準備手術,并在我的右乳上做了兩個記號,我說:“陳醫生,我是三個”,陳醫生當時已走到門口,又倒轉來說:“啊,是三個?”就又在右乳上做了一個記號。我當時很無語,對這種不認真分析病情,連病灶位置都沒搞清楚就準備動刀的行為心里有強烈的憤慨,但卻又不敢說出來,對手術的精準度非常擔憂。為了不影響醫生的情緒,還是膽戰心驚地做完了手術,手術為局部麻醉,我清晰地聽見醫生邊手術邊和旁邊的人聊天,很不專心。
手術后四個月我們于11月10日在市中心醫院做了復查。復查結果令我非常憤慨:三個纖維瘤,竟然還有兩個存在,還是原來的位置,還是原來的大小。花了近萬元錢(手術費加住院費和生活費等)不說,白白挨了三刀,而纖維瘤還長在我身上,像揣著兩顆炸彈在我身上。我還得再做一次手術?這手術費到底該由誰出?醫生們的醫術和醫德是這種水平,下一次手術我還敢做嗎?
我去市中心醫院上訪過,找過陳愛軍和謝莉兩位當事人并找了醫務科。明明是他們沒有切除那兩顆,但他們偏要強辭奪理地說是新長出的。新長出的兩顆,難道會跟原來兩顆一般大小嗎?有這么巧的事嗎?他們分明是推脫責任。
強烈要求對事故責任人陳愛軍、謝莉做出處理,對患者予以賠償并道歉。否則,我們只能繼續上訪,以討回公道!
請回復。
投訴者:劉群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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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宜昌中心醫院 做手術聊天倆不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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