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網站負責人則表示,“央視的調查與企業的說法并不符合事實,之所以遭到投訴和曝光,是因為消費者投訴信息得罪了企業。”
結成戰略合作伙伴合作費用每年12萬
據央視報道,2010年11月10日,創維公司發現在315消費電子投訴網上出現了一篇針對創維電視的曝光文章,質疑創維公司產品存在嚴重缺陷。而創維公司則懷疑此負面消息并不是一篇簡單的消費投訴報道,而是與“續約”問題有關。
創維集團品牌管理部經理杜立軍說,該公司曾和315消費電子投訴網簽訂過一份戰略合作協議書。過去三年,創維集團每年繳納6萬元,和315消費電子投訴網結成了A級戰略合作伙伴關系。而合同到期后,315消費電子投訴網將A級戰略合作伙伴關系的合作費用漲到了每年12萬元,創維集團決定不再續約,這才導致關于創維品牌的負面報道頻頻出現在這家網站上。
據《每周質量報告》的報道顯示,315消費電子投訴網運營總監曹致文對此直言不諱:“2011年所有跟我們原來有過戰略合作的企業,基本上都續約了,包括海爾、海信、長虹、TCL、康佳等等這些大企業,我們都是續約,基本上是沒有一個企業敢去斷的,中間可能會斷四五天,這是我們所能接受的。但是斷個一個月或者兩個月,這種情況基本上沒有出現過。”
不與網站續約合作 要被電子商會約談
據了解,315消費電子投訴網上有大量消費者的投訴信息,這些信息按電信服務、家電產品、金融保險等十多個類別進行了分類。據該網站自己介紹,這家網站由中國電子商會主辦,在業界非常知名,影響巨大。其個人會員超過百萬,日均投訴量超過1500宗,在同類網站中,網上搜索結果排名第一。而之所以會有那么多會員單位與這家網站結成戰略合作伙伴,除了這家網站315的響亮名號之外,還有一個原因就是網站的主辦單位是政府部門下設的行業協會。
和創維集團遇到的情況類似,另一家國內知名的家電企業在去年9月與315消費電子投訴網的合作到期,企業同樣拒絕了這家網站續約的要求。結果,這家企業收到了一封落款為中國電子商會的約談通知書。
通知書中提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六條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要求公司主要負責人接受商會領導的約談,無故不接受約談的,中國電子商會將根據相關法律,聯合執法部門和媒體進行查處曝光。
法律專家指出,雖然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第六條規定:國家鼓勵、支持一切組織和個人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進行社會監督。但是,中國電子商會這種以紅頭文件約談企業的做法,并不是合法的監督行為,而是以行政機關下屬行業協會的身份,赤裸裸地向不交錢的企業施壓。
延伸報道
昨天,315消費電子投訴網在其首頁對央視報道發表了聲明,聲明中指出“我們希望央視能夠給我們提供完整的采訪錄像,供我們調查,如經過調查,報道中提及,我會網站員工有任何問題,違反了網站一貫以來的經營、投訴分開的原則,我們在調查清楚后將會作出嚴肅處理,給社會各界一個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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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315電子投訴網 被曝光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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