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消息,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日前在其官網公布了對易寶支付有限公司(下稱易寶支付)處罰公告,沒收其違法所得約1059.2萬元,并處以違法所得4倍的罰款約4236.9萬元。
易寶支付被罰5296萬元 涉及二清跑路事件
央行稱,經核查,易寶支付存在違反相關清算管理規定等違規現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等法律制度沒收其違法所得約1059.2萬元,并處以違法所得4倍的罰款約4236.9萬元。
早在央行處罰之前,就有媒體推測,易寶支付恐因涉及二清跑路事件被罰千萬。此前由人民銀行牽頭、14部委聯合下發子方案《非銀行支付機構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即“112號文”)明確規定,嚴肅追究無證二清支付機構以及為無證機構違法違規活動提供通道或接口的相關持牌支付機構、商業銀行的責任。
所謂的二清機構是指,沒有獲得央行支付牌照所開展經營支付業務的公司和組織和個人。它與一清(持牌支付機構)的區別在于擁有自主清算,在整個POS收單環節中多一道轉接。
業內此前就有預測,易寶支付作為收單領域的一個大品牌將面臨監管機構重罰,易寶支付涉及其二清代理商截留商戶結算資金而跑路。
據此前報道消息,易寶支付公司與武漢匯中支付關系為渠道機構和代理的關系,而武漢匯中支付下面又掛了三級、四級等代理商為其外包服務,其中有一家深圳久中飛科技有限公司,通過這家公司辦理的POS機商戶在2016年1月8日-10日的近1000萬的結算款沒有到賬。由此引發商戶群體開始找上游機構討說法。
央行對于第三方支付公司的監管正在收緊,7月25日,通聯支付和銀聯商務兩家第三方支付公司被央行處罰1110.1萬元和2653.7萬元。
推薦閱讀
極客新金融8月12日消息,在到期逾三個月后,中國人民銀行今天發布公告(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16〕第17號),公布了針對首批27家第三方支付機構的牌照的續展結果。公>>>詳細閱讀
地址:http://www.brh9h.cn/a/p2p/3006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