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消息,業績預告披露不準確、存在未真實回款、控股股東徐子泉非經營性占用資金,捷成股份(300182) 、徐子泉等被北京證監局出具監管函。
據介紹,經查,捷成股份存在以下問題:
1、關聯方資金占用。2018 年底至 2019 年 3 月,公司控股股東徐子泉存在非經營性占用上市公司資金的行為,累計占用金額 7,400 萬元,其中 2,600 萬元已于 2019 年底歸還,尚有 4,800 萬元未歸還。上述資金占用事項未按相關規定履行審批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
2、捷成股份部分財務處理不規范。部分資金業務未根據業務實質進行會計處理和披露;部分影視投資項目未真實回款,導致相關壞賬準備計提不準確;部分無形資產未及時確認,導致攤銷成本計提不準確;個別影視劇制作項目會計核算不恰當,不符合相關會計核算規定。此外,捷成股份還存在個別項目存貨核算不恰當、預付版權款列報不準確、個別無形資產版權核銷滯后、未嚴格執行新金融工具準則等問題,導致相關財務信息披露不準確。
3、業績預告披露不準確。2021 年 1 月 29 日,捷成股份披露《2020 年度業績預告》,預計 2020 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以下簡稱凈利潤)為虧損 33,000 萬元至 48,000 萬元。4 月 23 日,捷成股份披露《2020 年度業績預告修正公告》,將 2020 年度預計凈利潤修正為虧損 120,000 萬元至 127,000 萬元。4月 28 日,公司披露《2020 年年度報告》,2020 年經審計凈利潤為虧損 123,083萬元。捷成股份業績預告披露的預計凈利潤與年度報告披露的經審計凈利潤相比,金額存在較大差異且未及時修正。
對此,北京證監局對捷成股份、徐子泉、時任總經理陳同剛、CFO張文菊采取行政監管措施。
捷成股份稱,控股股東徐子泉非經營性占用資金系公司財務處理不規范,未及時與徐子泉先生為上市公司提供的借款進行抵賬,導致出現資金占用未歸還的情形。鑒于此,上市公司已采取及時、適當的補救、改正措施,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與徐子泉先生簽署了《抵賬協議》,徐子泉先生已全額清償占用資金,目前已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東非經營性占用上市公司資金的情形。
捷成股份表示,2018 年以來,徐子泉為支持上市公司業務發展需要,持續為上市公司提供無息借款,截至 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末及 2021 年 11 月底,徐子泉為上市公司提供的無息借款余額分別為 8,900 萬元、12,300 萬元、5,200萬元和 6,200 萬元。綜上,徐子泉為上市公司提供的無息借款在上述任一期間內的絕對金額均遠高于未抵扣金額(未歸還的占用金額)。截至目前,徐子泉仍在繼續為上市公司提供無息貸款等流動性支持。同時,為支持公司業務發展,徐子泉通過包括但不限于股票質押等形式一直為上市公司的各項融資提供無限連帶擔保,以保障公司融資工作的順利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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